为什么有些修理厂对保险公司定价有意见,有些却没有原创作者:勇说车险/yongchezhizhu
大家还记得“杭州修理厂集体向某安保险公司抗议事件”吗?如果不了解,可检索历史文章。这个事件,反映的一个普遍现象是,保险公司的配件不够按正厂配件维修的,但里面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,就是,保险公司将修理厂进行了区别。从法规角度,修理厂可以分为一类修理厂,二类修理厂等,但从保险公司角度,分为合作修理厂,以及非合作修理厂,这样的分类,对修理厂的影响极大,主要有以下几个区别,而这些区别,最终影响到了车主修车的质量和时效。
首先,就是配件价格问题,也是最重要的区别。如果某家修理厂和保险公司是合作的,这种合作,其实就是把业务做给这家保险公司,说白了,就是利益交换,把车主的车辆作为筹码,进行交换。如果有合作,保险公司在理赔定损时,价格就会按高的标准来,比如,同样一台车的大灯,如果是合作的修理厂,保险公司定损时给1500元,如果不是合作的修理厂,定损时可能就只给900元,所以,就是逼着修理厂和保险公司合作。这样的规则,其实是极不合理的,最终侵害的是车主的权益。在保险这样的规则下,合作的修理厂,在给车主更换品质一般的配件后,还有适当的利润,但是没有合作的修理厂,只能给车主换最差品质的配件,或者二手旧件,否则,根本没法赚钱。所有说,“杭州修理厂集体向某安保险公司抗议事件”,抗议的,基本都是没有和保险公司合作的修理厂。
其次,是事故车辆资源的倾斜,合作的修理厂,保险公司会在事故报案时,把信息直接发送给修理厂,这也是你报案后,马上会有修理厂和你联系的原因。对修理厂而言,保险公司推荐的事故车,是最实在的资源,这点,做生意的人应该深有体会,赚少点没事,关键是要有生意。保险公司也正是抓住了修理厂这个想法,把车主的事故车资源利用了起来,作为筹码,和修理厂进行利益交换。这也是编者一直强调的,尽量不要去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的原因,4s店除外。
最后,就是时效问题,一些保险公司,为了逼迫修理厂,不给没有合作的修理厂直赔。有些保险公司,对于不合作的修理厂,甚至故意不定损;或者故意拖延定损,进而严重影响车主修车的时间,还有,保险公司会人为压低定损金额;或者明显能够更换的配件,就是不同意更换……,总之,一些保险公司非常流氓,会采用很多不合理的方式或手段。这样,一些修理厂就会感到压力,因为车辆无法及时维修,车主会有意见,最后不得不妥协。
总结,在车险费改后,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大幅增加,因此,保险公司想到了很多不合理的降低赔付率的方法,这些方法,大部分从根本上侵害了车主的权益,比如压低配件金额逼着修理厂用副厂配件,比如通过合作等方式,对损坏的大额配件进行修复处理或更换二手的旧件……,这些情况都已经在发生了,可见发布的历史案例。对于修理厂,如果有合作的,对保险公司这些规则还勉强能接受,毕竟,保险公司在提供事故车业务给他们;如果没有合作的修理厂,意见就非常大,因为利润被保险公司压的很少了,逼迫这些修理厂,在维修时使用最劣质的配件或二手旧件,所有这些,最终侵害的是车主的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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