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保险公司让车主自付修车的问题原创作者:勇说车险/yongchezhizhu2019
之前,我们讲了很多保险公司为降低赔付采取的措施,这些措施,主要通过减少修理厂的利润,或者管控赔付品质实现的。本篇,我们给大家讲讲保险公司让车主自己掏钱的方式,减少保险公司赔偿金额的情况。事实上,这种方式,在十几年前还是比较普遍的,因为那时条款多,且争议点多也大,关键是,监管基本处于放任的状态,所以,让车主自己贴钱维修车辆的情况大量存在。但在费改后,这种情况基本消失了,让编者没想到的是,近期,有出现了,这也侧面说明,保险公司的赔付确实很高了。其实,这个让车主自己贴钱修车的情况,今年我们已经遇到3例了。下面,编者就大致讲讲情况。
车辆涉水行驶,导致发动机损坏,根据保险公司的一贯作风,要求修复处理,车主不同意,所以,事情就一直僵持的。后来车主找到了我们,我们了解情况后,给车主制定了方案并提供了相关材料。之后,保险公司同意更换发动机,但是,需要车主自己承担其中的10%的费用。其实,一开始车主是同意的,但是,我们并不认可,这明显属于保险公司变相的诈骗行为。
首先,保险车辆发生赔偿责任范围内的事故,根据合同,损失本来就有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,让车主自付维修,根本没有这样的条款规定。其次,从法律上和情理上,车主付了保险公司,就是让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,保险公司让车主自付10%,那和自付20%,甚至50%有什么区别?这样的话,车主购买保险的意义的哪里?明显不合理!最后,保险公司说的让车主自付10%,理由是什么,依据又是什么?保险公司就是喜欢搞一些莫须有的名堂,随便编个理由,找个借口,根本目的就是想少赔,甚至不赔,有失诚信原则,毫无契约精神。所以,车主根据无需自付任何修车费用。
后来,因为车主是做生意的,平时都要用车,拖不起,想尽快了结,自己承担了5%的费用。其实,正常情况下,车主一分也不用承担,保险公司就是惜赔,想着法子少赔,这种让车主自己承担的做法,毫无法律依据,情理上更加不合理,是完完全全不守信用,不讲诚信,缺失契约精神的表现。
维权,还是需要车主自己有维护自己权益的理念,否则,损失的只能是自己。对不合理的情况,车主一定要坚持自己的立场,通过法律和专业性保护好自己应有的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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